石家庄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2018-02-20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怀孕、生育、流产及引产或终止妊娠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流产及引产(以下简称生育)期间,可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按08%标准缴费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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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怀孕、生育、流产及引产或终止妊娠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流产及引产(以下简称生育)期间,可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按08%标准缴费的用人
网友咨询: 我与男友未婚同居多年。去年7月,男友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此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经和男友父母商量,我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现在,我离预产期还有半个月。可当我向公司申请带薪产假时,公司却说
生育保险基金对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低于限额补贴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按实际发
一、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二、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填写《办理生
一、申领时必备的三个条件: (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时段、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
我是一个私人开办的小纱厂职工,今年生了一个女孩,听说每个企业都需要给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女职工可以据此享有一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比如报销接生费等。于是在休完产假后拿着跟生孩子有关的住院费、手术费和药
一、享受待遇的前提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待遇支付标准
1、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的,所以建议员工产假结束后去办理报销,这样生育津贴会一次性发放。 2、独生子女证在街道或居委会办理,但双胞胎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因此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报销时需要说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