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2016-09-30
【导读】:需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职工在停保后,可携带接收地社保机构同意接收函、《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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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日前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是个人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分为两种情况: (a)职工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职工在职期间,个人跨统筹地区调动工作的,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接受,并为其办理继续参保的手续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的办理 一、受理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决定机构:湖南省就业服务局 三、办理条件 按照《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2001年3月2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