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集69万落实营口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2016-10-10
2月25日讯:近日,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政策,筹措资金69万元,为市级2091名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提标资金。此项政策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
找到 保险金 相关内容15261条
2月25日讯:近日,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政策,筹措资金69万元,为市级2091名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提标资金。此项政策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 文 号] 劳社厅发〔2004〕11号 [发文时间] 2004年8月13日 [生效时间] 2004年8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
按照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我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从880元/月提高到1048元/月。 本市户籍的失业者,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待遇。而市外户
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