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2017-07-15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余公积金委字[2017]2号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有效防控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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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余公积金委字[2017]2号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有效防控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可持续运行,
住房公积金是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出资交纳相关费用的保险。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是指可以用于住房买卖或租赁而提取出来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一、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帐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帐的帐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
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 年
一、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场所:城市区的,由公积金归集科,市区营业部办理;铁路系统、县(市)吉利区的,分别由洛阳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5、退休的;6、职工死亡、被宣
一、贷款办理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近6个月以上,连续、足额、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注:以下所有要件在面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需要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