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15年生育保险政策简要介绍 2016-12-06
近期,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14〕158号),从2015年起,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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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14〕158号),从2015年起,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实现用人单位全覆盖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9%左右下降到0.6% ●参保职工的待遇享受幅度成倍提高 ●实行“一卡通”刷卡限额或定额结算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实现用人单位全覆盖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9%左右下降到0.6% ●参保职工的待遇享受幅度成倍提高 ●实行“一卡通”刷卡限额或定额结算
2015年清新区调整了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新增和取消了部分津贴费用,对女职工享受津贴的产假天数计算也更加细化,其中最明显的一个调整就是取消了男方的看护津贴,而女职工产前检查可以报销五次费用。
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难产生育津贴享受天数增加15天,正常生产的生育津贴不变。 新政亮点一:2015年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核报 在2014年1
1缴费比例为1%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该缴费比例达到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的上限,与肇庆市市、清远市的缴费比例相同,但高于潮州市
问题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职工在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
一、覆盖范围 根据(鄂劳社发〔2010〕235号)文件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缴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