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信人社【2015】83号) 2017-07-25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信人社【2015】8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
找到 生育保险费 相关内容822条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信人社【2015】8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号)要求,根据我市生育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绵人社发〔2015〕2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园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
各区县人社局、财政局,各开发区人社、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9号)要求,
各参保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制度。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按规定应当参
兰人社发〔2015〕366号 各县区人社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局信息办: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号)文件精神,加强生育保险
7月下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号,以下简称《生育调整通知》)文件,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生育保险费率进行适度
? 附件:关于印发《肇庆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工作方案》的通知(肇人社发〔2015〕3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