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7月1日起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2016-10-21
7月1日起,泰州市上调全市工伤职工或其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按照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办法,根据全市2013年度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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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泰州市上调全市工伤职工或其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按照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办法,根据全市2013年度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摘要]昨日,记者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伤生育科了解到,我市2010年工伤保险待遇全面上调,应补发部分已全部发到享受工伤待遇人员的存折上。6月下旬,我市全面上调工伤保险待遇,上调后的标准从今年1月1
近日,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邯郸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此次调整范围为2008年12月
日前,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将上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新增加的待遇将于近期发放到位。&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首次实行费率浮动机制,预计今年减少工伤保险基金3500万元,在不影响工伤待遇的基础上,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企业避免工伤发生的积极性。据了解,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从1月1日起实施,青
1至4级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97元 从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决定上调工伤保险待遇,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调待后,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9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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