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017-07-29
近日,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全面调整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待遇调整对象为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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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全面调整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待遇调整对象为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2
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市社保局)获悉,我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提高,补发待遇将于8月底之前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范围包括2012年12月31日前
8月21日,小编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我省从201
25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调整2013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伤残津贴方面,2012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
近日,信息时报小编从江门市人社局获悉,该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2013年度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4号)文规定,从今年起调整全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综合考虑河南省物价增长水平等因素,河南省人社厅日前决定,对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所增加的待遇应于今年9月底前发到相关人员手中。
相信大家都知道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小编了解到,池州市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出台了工伤保险新政策,从而促进了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接下来的话,就让小编一起带着大家去了解下关于
为保障工伤人员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甘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12月5日联合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项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本次调整范围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