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省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标准调整消息?连续13年提高 2018-02-13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
找到 待遇 相关内容5551条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
昨日(1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提高2017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此次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对象,即2017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且于2018年以前被鉴定为一至六级领取
记者0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扬州调整了2017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对象为:2017年6月30日前已纳入我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 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无锡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有所增加。据悉,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待遇将在12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