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是否征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4-03
答: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个人结算利息,同时把利息计入本金。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即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按3个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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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个人结算利息,同时把利息计入本金。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即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按3个月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自住普通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造住房、二手房等。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湖南省范围内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不含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3、贷款申请人是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
根据华亭县房管部门房屋备案执行还不到位的实际情况,我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自住住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24个月之内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同户籍未婚子女)中的任何一方
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为以下四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 (一)不得高于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现为住房公积金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住房公积金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最长贷款期限30年,借款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临近退休,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放宽后的贷款期限
一、办理条件: (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六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二)在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时,因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所购住房未与公积金中心开展按揭合作,而办理了商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