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2017-06-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督促公民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三条
找到 计划生育条例 相关内容533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督促公民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三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8年4月3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
(1990年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5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
(1988年7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10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生育人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1990年4月12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育节制 第三章 生育计划管理 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户口在本省和户口在省外而居住在本省的中国公民和所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条例》和本细则
(1988年4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