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方立法将 职业院校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 2018-01-05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困扰职业院校多年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保障问题终于在浙江省通过地方立法得到突破。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经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省内市、县可以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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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困扰职业院校多年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保障问题终于在浙江省通过地方立法得到突破。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经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省内市、县可以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工伤职工切身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省条例的出台和贯彻实施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经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面,明确将疗休养等多种情形纳入认定范围。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工伤条例》,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作了新明确。在杭州主城区,工伤相关问题具体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9月30日,我省出台了《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往我省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问题仅仅是依据省人力社保厅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若干问题的通知》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新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四种情况将被视为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实习生也可参加工伤保险、工伤预防首入条例。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近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中,有四种可视为“工作原因”。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9月30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中,有四种情形可视为“工作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