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2018-03-25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找到 取住房公积金 相关内容429条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其中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婚姻证明、购房缴款凭证、夫妇双方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印章。当然除了了解这些外,在去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之前,需进行住房公积金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
一、租住一般住房 (1)房屋租赁合同(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 (2)房屋租赁发票。 (3)本市《住房证明》。 (4)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 (
1.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你的公积金已经停缴。 2.若您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3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承租人及配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承租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承租的住房用于家庭自住; (二)在承租住房内的居住时间连续满1年(含)以上。
(二)享受本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本市住房,承租人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应提供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廉租住房保障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原件以及经区住
这些情况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