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特点具体有哪些呢 2018-02-21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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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
一、范围、基金征缴及享受条件 1、生育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令96年第39号)规定,福建省行政区内各类城镇企业都必须参加生育
依据《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98]2号),通常来说,当生育女性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 2、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
(1)办理依据:《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温政令第81号) (2)办理条件: ①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须带材料: ①参
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职工从用人单位依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发生的
答: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按照本市规定执行。 2、生育保险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