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2016-10-02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李某,广东省珠海市山大电子有限公司保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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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提前上班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关联,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应认定为工伤。 案情 原告江西省兴国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上午上班时间为8点半至12点半。该校
李某,广东省珠海市山大电子有限公司保安,2003年11月20日晚3点在值班室正常值班时突发急性脑出血,经广东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抢救无效
裁判要旨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案情东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王桂彩的申请,于2006年12月3
刘先生的哥哥在武汉某单位上班,职务为司机,长期患有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上个月,在上班期间,刘先生的哥哥突然发生脑溢血,单位赶快将其送往医院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