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复核经办流程是怎么样的 2018-02-20
一、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 1.申报登记 (1)申报登记岗受理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费用申报资料,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填写《医疗费用申报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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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 1.申报登记 (1)申报登记岗受理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费用申报资料,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填写《医疗费用申报交接单》
申请材料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
答: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按照本市规定执行。 2、生育保险缴纳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
2、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按0.8%核定,个人不缴纳。 3、待遇条件及发放标准: (1)女职工: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生育指标的育龄产妇,在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分娩营养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
申请材料 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女性参保人,可以在生育(以出生日期为准)后180天内持以下资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申领相关待遇: ⑴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⑵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