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失业保险条件及登记-失业保险领取 2017-03-08
职工失业保险条件 (一)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本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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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失业保险条件 (一)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本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职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2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金领取问答?标准是什么? 失业就可以领失业金吗?这是一个误区,很多人误解了失业保险的真正含义。什么人能领失业救济金?失业后能一直领救济金吗?从未领过失业金,退休时可以将保险金退回吗?……
第四章 关于因工负伤、残废、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十一条 工人职员在下列情况下负伤、残废或死亡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的待遇: 一、由于执行日常工作以及执行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临时指定或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第二十一条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
企业申请税收减免程序 1.具有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加盖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戳记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的企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