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内投8份保险后身故 受益人获赔1300万 2018-03-15
投保一个月后即发生事故身亡,是意外身故还是保险诈骗?
保你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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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一个月后即发生事故身亡,是意外身故还是保险诈骗?
经紧急核查,被骗资金已到达对方境外某银行,暂未转至嫌疑人个人账户内。
2013年10月,李大某作为投保人为其子李小某在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xx一生两全保险”一份,保险期间2013年11月1日至2061年10月31日止,保险费为每年86510元....
近日,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完成公司成立以来最大一笔保险理赔款给付,从客户亲属提出理赔申请到支付到账,阳光人寿仅用8天时间便完成了保额为50万元的大额赔付案件。
亲人溺水身亡,保险金却被雇主全额领取。虽然该保险是雇主为员工所买,合同也约定雇主为受益人,但法庭却仍然认定雇主构成不当得利。
30岁的郭先生在儿子出生时,就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定期寿险,和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一年后,郭先生与妻子产生矛盾并分居,儿子由父母照料。
保险作为一种投资,保险产品作为一种“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车祸发生一年了,赔偿却一直没影,于是枞阳县章女士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然而保险公司竟然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单上的受益人是某银行安庆分行,章女士不应在第三者责任险中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