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第二次调整工伤伤残津贴 2017-06-18
近日,市社保局对351名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调整加发了伤残津贴。这是今年内第二次调整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57.43元,增幅为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2013年12月起补发,调整及补发金额于7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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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社保局对351名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调整加发了伤残津贴。这是今年内第二次调整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57.43元,增幅为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2013年12月起补发,调整及补发金额于7月发
我局为1月初在册的1-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了伤残津贴,月人均伤残津贴从2059.28元增加到2259.01元,人均增加199.73元,增幅为9.7%,从1月起补发,本月发放到账。本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
据小编悉知,佛山市人社局为了整合补充工伤保险资源,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将调整我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政策。下面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佛山调整工伤
问: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可否一次性领取吗? 答:《工伤保险条例》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不同,对于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从工伤
根据《关于2015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73号)的精神,我局为1月初在册的1-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了伤残津贴,月人均伤残津贴从2358.48元增加到2606.05元,
根据省2016年12月底下发的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文件精神,经过加班加点的努力,本月,我们为2016年在册的1-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了伤残津贴。月人均伤残津贴从2015年底的2587.56元增加到
问:2015年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答: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其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核定的伤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社局近日下发通知,调整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 调整范围:1级-6级因工负伤人员。因工负伤 (含职业病)按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人员。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