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2017-02-19
职工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1)一、事项名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二、设定依据1.《社会保险法》;2.《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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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1)一、事项名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二、设定依据1.《社会保险法》;2.《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 );三
一、受理范围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第一条 第二款、第三款规定1)因病情需要转
一、受理范围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长驻(住)异地人员就医申请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1)长期异地居住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2)长期异地居住以上
一、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和因工作需要驻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可申请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二、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可在居住地选择两家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约定医院就医,其中一家为一
一、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下称家庭病床)指的是什么?答家庭病床是指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镇卫生院(下称家庭病床服务机构)根据参保人病情需要,在其居住场所内开设的病床,由
1.参保对象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新生儿,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在我市就读的大学生、中专生和技校生等,由学校组织在就读地缴费参保;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未办理户口迁入的配偶和未入户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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