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18-02-14
职工享受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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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享受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海南省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支付方式等方面做出规定,并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六种情况生育保险不予报销 1.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顺产 1.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顺产的支付l0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支付1800元。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直接引起疾病的,在产褥期内所发生的并符合有关
1.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回执单》一式两联,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医疗费用审核; 3.医疗费用结算; 4.分管领导复核; 5.打印《桂林市生育保
报销条件 1.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并在发生费用前按政策要求按时足额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女职工因分娩、放(取)环、绝育、复通术、人流、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2.男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 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 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