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 可休42天产假 2017-02-02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足4月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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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足4月流产
产假扣工资公司赔两万 因产假期间工资被克扣,孙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其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其请求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但其所在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将孙女士告上法庭。
5月15日,记者从德州市社保中心获悉,因为女职工生育产假延长8天,按照相关计算标准,德州市享受生育保险职工的人均生育津贴提高600余元,今后生育津贴还将以每年不低于10%的幅度提高。
女工产假有望由90天增至14周(98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望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则可望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期女职工可不上夜班&
2012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生育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较此前增加了8天。98天产假与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昨天,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7月9日,记者从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延长女职工产假天数,新生儿也可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银川
问: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怎么计发? 答: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津贴=(上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 【相关内容】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全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已于2012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