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补缴社保费还辞退员工,历经两年的维权之路 2016-11-18
无忧保资讯: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可陈女士所在的公司在其要求支付未缴养老、失业保险的经济补偿时一口回绝,并口头将她辞退。不得已,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陈女士提出支付2.5万元调解结案时,公司坚决不同意。这起劳动争议案件耗时近两年,最终陈女士拿到了赔偿,下面一起来看看到底经历了哪些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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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参保但未缴费居民可一次性补缴无忧保资讯:居民养老保险对缴费和补缴确定了一个45岁的年龄分界点,对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的参保人,缴费和补缴的办法是不同的。同时,由于各县(市)区居保政策实施的时间点不同,确定哪一年45岁又有所不同,这里讲的“45岁”,是根据当地实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时,参保人的年龄是否满“45岁”来划分“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
无忧保资讯:很多年前我的社保断缴过,怎么办?补缴上就可以啦!社保断了只是补缴这么简单?大错特错!补缴是需加收滞纳金和利息的!
无忧保资讯:本人是城镇户籍,于2004年至2009年就职时未上过保险。最近了解到,本市就业人员可以补缴1992年至2011年期间的养老保险,请问如果提供工作证明,是否可以个人补缴2004年至2009年期间的养老保险。
无忧保资讯:因各种原因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办理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应到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无忧保资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28日晚间就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细节作出进一步解读,对于社会关切的补缴个税或社保是否能获得购房资格,合肥市此番明确提出不予认可。
无忧保资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台《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解答》,对户口、社保、特殊群体购房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
无忧保资讯: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纠风部门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检查督办、硬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了一批政府部门及基层单位履职尽责不力方面的案件。昨日,市纪委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