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办理人的范围 2018-03-21
沈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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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
1、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3、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
丹东市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办理指南:借款人证件齐备→公积金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房屋综合保险、房屋抵押→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结合沧州市的实际情况,对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如下。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缴存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个人帐户设立后,缴存单位直接到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①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
因每月月底中心需与银行核对账务,故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手续。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