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如何适用? 2017-11-03
问 张某2010年开始在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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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张某2010年开始在某公司
案发经过: 2005年12月份
劳动者发生工伤致残,有权享受伤
本期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摘要】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建水县富宇锰集有限公司职工施某某于日前到议仲裁院反映,施某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于2016年10月7日到公司上班,10月27日下午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至双下肢骨折,经开远五九医院医治后基本痊愈,但已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
案例:李某于1992年到山东省苍山县某单位工作,2007年7月,李某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2008年9月被当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10年3月,中级法院判决维持
案例一: 伤残职工退休后不享受伤残就业补助金? 2008年,张某因工负伤被确认9级伤残,之后一直在单位工作。2016年3月8日,张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张某认为自己属9级工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