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2017-07-27
事项名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本溪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审批条件: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报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私产房票)原件、复印件;2.购房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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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本溪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审批条件: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报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私产房票)原件、复印件;2.购房发票
事项名称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装修自住住房提取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阳泉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申请条件装修工程开工后需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核查现场拍照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购房合同(付款收据)或房产证(
事项名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项编码fz01gg-jd-0009-07事项类别公共服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
一、事项名称: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二、受理单位:市区营业部、各管理部、东城营业部三、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一条 :“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念: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商品住房的,均可申请提取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效期: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租赁手续后两年内办理(以租赁合同日期
一、事项名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二、受理单位:市区营业部、各管理部、东城营业部 三、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一条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一)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符合下列情形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