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怎么办?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2018-02-1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复查鉴定后伤残等级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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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复查鉴定后伤残等级为1-
2017年度石家庄市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截止到10月30日就结束了。 为防止工伤保险基金流失,日前,石市人社局机关社保部门在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认证服务手段上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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