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2016-11-20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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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近日,武义县政府新出台了《武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新《办法》于5月1日开始实施。新《办法》实施后,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更名为“
(1999年7月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 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
解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第七条规定:“基金
国发〔201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8
1、城乡居民应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到哪里办理?需携带哪些资料? 答:城乡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也可直接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推动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城乡一体化,逐步完善覆盖全市、网络健全、经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
根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关于长春市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试点的批复》(吉劳社复字〔2003〕4号)的规定,长春市自2003年4月1日起集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