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保险待遇(营养补助) 2017-06-14
营养补助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享受待遇: (1)正常产。 (2)满7个月以上流产。 (3)难产。 (4)多胞胎。 (5)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6)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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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享受待遇: (1)正常产。 (2)满7个月以上流产。 (3)难产。 (4)多胞胎。 (5)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6)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2、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第一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
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项目有哪些?标准是多少? 一是意外医疗:参保人发生的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二是
一、因工死亡: 1、医疗费(抢救):凭医院原始收费发票,住院的另附出院记录和住院费用清单,门诊治疗的另附复式处方。 2、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凭火化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
失业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确定。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发给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增加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增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或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 2、用人单位、个人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3、领取失业保险
1、作为主管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明确生育保险各类政策标准。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21日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生育保险将实现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