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增职工参保登记申领办理 2017-06-16
参保单位填写并携带《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于当月11日至月底前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在职新增和在职恢复人员的社保登记,并核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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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填写并携带《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于当月11日至月底前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在职新增和在职恢复人员的社保登记,并核定缴费基数。
作为国家和省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城市,我市去年全面启动了参保登记工作。我们采取以信息比对为主、重点调查采集为补充的方式,并依托“智慧社区”信息采集系统开展入户调查,通过对数据资源的高度整合利用,
服务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办事机构 市、区失业保险中心 审批要件 工商、税务执照、成立证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资手册(事业单位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机构的有效证件
办理程序 1、单位新参保: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失业保险登记,发给《失业保险手册》。 2、单位注销:国税、地
一、办理条件 具有石家庄市区常住户籍未参保居民 二、办理材料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的未参保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一、二级残疾证、低保证、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市区常住户籍但长
一、办理条件 父母属于石家庄市常住户籍的新生儿出生,随父母或配偶工作调动随迁户籍入石家庄市 二、办理材料 1.新生儿:户口页、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随迁居民:户口页、身份证原件及复
门特,即门诊特殊病种,是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
本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受理工作已开始,将于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17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6年本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