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服务指南 2017-02-24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推动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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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推动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汇缴 (一)业务内容 汇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逐月将住房公积金汇入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承办银行根据单位核定信息将单位汇入的住房公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一、缴存登记 (一)登记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
1、缴存基数的确定 (1)在职职工缴交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部门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2)新录用(从参加工作
1、变更原因 因单位人员增减变动,造成月汇缴额与上月相比发生增减变动,应填写《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到承办银行办理汇缴变更手续。 2
补缴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三明市住房公积金补交清册》后,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承办银行办理。
1、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代扣职工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分配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可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三明市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专门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