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2016-10-15
一、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合同到期双方不续签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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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合同到期双方不续签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享受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批准的其它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适用本办法。这里的城镇企业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
苏州失业保险金标准7月起调整最低标准提高到820元/月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作新的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741元/月提高到820元/月,最高标准按最低工
本月起至今年年底,广州失业保险将阶段性减负,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2%下调至1.5%,个人缴费比例从1%下调至0.5%,而失业保险待遇则从5月1日起调整为1240元/月。 据介绍,本次调整依据主要
4月19日,该公司和员工劳动关系正式解除,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人力资源开发局等部门及时介入,积极帮扶这批员工实现再就业。经过紧张筹备,昨日以招聘普工为主的60多家用人单位带着1500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6日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的通知》,规定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自4月1日起,由各区县街(乡)社保所发放改为由市社保中心委托代发银行统一发放,结束了失业保险制度建立26年来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
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自2012年7月1日起领取期处于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640元调整为700元;领取期处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600元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