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退休职工能否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16-11-16
【导读】:李某1998年受伤致残,被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伤愈后一直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现已到60周岁,要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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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某1998年受伤致残,被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伤愈后一直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现已到60周岁,要办理退休手续
补助金成为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对可能发生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进行的一次性清算补偿,我们称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
工伤退休职工能否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问:李某1998年受伤致残,被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伤愈后一直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现已到60周岁,要办理退休手续。他想问问,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10级8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什么是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于用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至6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
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按照新修改条例,2011年,全省工伤保险实现市(州)级社会统筹管理。尚未实行市(州)级统筹管理的
工伤医疗补助金改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明年起,广东将实施新修订后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昨日,广东省人社厅称,广东初步建立了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新条例把工伤医疗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