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工伤认定部门不作为法院可直接认定工伤 2016-11-12
柴林是石家庄某路桥公司的职工,2005年5月在某路桥公司井陉某养护工区担任汽车驾驶员。当年6月23日下午,因连续几天大雨不能正常施工,他在施工路段养护区检修汽车。当他试图打开大货车机盖时,因用力
找到 工伤认定 相关内容3473条
柴林是石家庄某路桥公司的职工,2005年5月在某路桥公司井陉某养护工区担任汽车驾驶员。当年6月23日下午,因连续几天大雨不能正常施工,他在施工路段养护区检修汽车。当他试图打开大货车机盖时,因用力
工伤认定四大难题: 工伤认定情形太复杂,法律规定太笼统,劳动保障部门自由裁量权太大 “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也没有相同的两个工伤”,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福保处处长张强
基于劳动者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存在一些误解,本文为大家详细讲述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 的确,和原规定相比较,新规定明显放宽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原规定
日前,南通某私营企业的职工白女士收到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她的右脚碾压伤为工伤。 这个看上去普通的一份认定书,背后是一个曲折的故事,也是政策转变惠泽劳动者的生动体现。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一、工伤认定超期
《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前天第二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昨日获表决通过,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新增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有关内容:即使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
工伤认定标准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