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泰公管发[2015]60号) 2017-07-27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泰 州 市 财 政 局 文件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公管发[2015]60号 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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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泰 州 市 财 政 局 文件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公管发[2015]60号 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8号)
市直各企业单位,省、部属驻衢各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度衢州市市直及省部属驻衢各企业单
附件1:《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表》 附件2:《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报表》附件3:《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各缴存单位、各县(市)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经研究,定于2016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开展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和住
台房金函〔2016〕7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绩效考核奖在2017年1月底才能开放,且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标准相关部门也在5月份才能公布,为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计算口径能使用上年度数据,经与市财政局商议,2017年起本市住房
各科室、办事处:为规范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81号)“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自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