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2018-03-24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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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及已批准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不贷款提取的: 1、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备案通知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2、购买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供下列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房的,提供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
现在的单位给买五险一金,当时我想了解一下如果不然辞职了,那单位给我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取出来了。如果可以什么时候可以去取,如果不可以那我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怎么办,还有如果重新找到工作,新的单位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一)首套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1、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尚未全额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