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领取的程序 2017-02-06
根据国家《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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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受国际经济环境持续低迷影响,进入第三季度以来,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总量较第二季度小幅回升。来自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为7.9万,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a、劳动合同终止的; b、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c、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nb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从2011年12月1日起,提高全省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新标准按区域分为三档:770元/月、630元/月、525元/月,其中,武
昨日记者获悉,省人社、财政部门昨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12月1日起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城区新标准为630元/月。 据悉,宜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执行标准为:宜昌市市区
昨日,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威海市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至730元,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了21.6%。据悉,这是自2007年以来,威海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