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5) 2017-06-17
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5)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陕
找到 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内容1074条
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5)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陕
关于调整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
第一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
失业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确定。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发给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增加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增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或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 2、用人单位、个人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3、领取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1、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武汉失业保险转移 办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 办事程序: 1、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转出地失业保险经
2014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待遇类型主要包括: 1、失业保险金、求职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3、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 领取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