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问答-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4-03
1.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职工既可以按照《提取规定》中的住房消费和其他情形进行提取,也可以按照《提取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进行提取。建议职工先按社保存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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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职工既可以按照《提取规定》中的住房消费和其他情形进行提取,也可以按照《提取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进行提取。建议职工先按社保存量方
(20150324) 序号 &n
1、缴存单位工作失误导致为职工多缴住房公积金;2、职工死亡前没有办理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存折或卡;3、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无法通过个人银行储蓄账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所在单位银行账户转付。
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样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年月日no: 单位全称
一、适用范围:1、提取人在佛山市内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普通住宅;2、 提取人及配偶在我市无房。 二、业务流程:申报审核资金划账 三、所需资料: (一)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