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办理服务指南 2017-07-31
1、服务对象 已备案失业人员。 2、办理材料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批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3、办理程序 用工单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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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对象 已备案失业人员。 2、办理材料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批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3、办理程序 用工单位通
1、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
1、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
1、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金的,应提供以下
1、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1、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应提供以下证件和
1、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在我市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人员;2.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
一、法定依据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二、申报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