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2017-02-24
事项名称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办理机构社保局各区分局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东风分局0454-3986609 向阳分局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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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办理机构社保局各区分局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东风分局0454-3986609 向阳分局0454-
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事项类别 便民服务
一、项目名称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1年7月1 日执行);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职责性事项名称 新成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登记 事项编号
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办理部门
一、参保范围本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二、缴费基数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在岗平”)为基数执行
一、事项名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二、事项条件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三、事项职责审查事业单位是否达到参保登记条件;核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