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流程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2016-12-15
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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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流程
一、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一)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建立了个人账户吗?答:不是。只有参加了统帐结合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才建立个人账户。(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哪些人可以使用?答:职工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管理科业务经办流程一、 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外关系转移流程1、 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外关系转出流程参保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后,携带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和身份证(或复印件)到个人账户管理科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事项名称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医院外来护工、停止缴费人员(含退休人员)养老
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调入职工的,应自录用调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需要提交的要件: 1.新设立单位提供《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精减回乡人员或其配偶新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办理地点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设定依据
◆事项名称单位从业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办理地点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
◆事项名称单位从业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办理地点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