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0月1日起统一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2016-10-21
为了适时调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治区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统一调整现行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北海社保将按时对现行费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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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时调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治区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统一调整现行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北海社保将按时对现行费率进行调整。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9月7日讯: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财政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调整重新确定了各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我市工伤保险费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规定,我市从9月份开始着手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此次费率调整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
今年10月1日起,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行浮动费率,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对应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 0.4%、0.7%、0.9%、1.1%、1.3%、1.6%和1.
在全省率先作出,每年可减轻参保单位负担近1000万元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郴人社发〔2016〕7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全市现
明确本市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三个类别划分为八个类别。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社会保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调整了省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并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