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7-07-20
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现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04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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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我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补缴时限。全市个体工商户、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请务必于201
枣人社发〔2015〕56号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高新区政工部、经发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汾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相关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发〔2016〕32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人社发[2016]151号关于临时性下调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地税局,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197元)确定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60%月缴费基数为2910元,100%月缴费基数为4850元。缴费标准为:按60%基数计算,养老保险费6984元、医疗保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5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