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 2017-07-30
9月10日讯: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广公积金委〔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元市统计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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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讯: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广公积金委〔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元市统计局《关于
9月10日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7〕72号)等文件精神,结
根据2013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四部委第31号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
9月21日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内房金监字[2007]1号)精神和《通辽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度住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日透露,5月1号开始,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做调整,企业调整为5%—12%,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比例;其他单位是1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暂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四部委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 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 缴存比例超过12%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我市于日前转发省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监发〔201
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