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眉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市房金管〔2016〕15号 2017-07-18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眉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反馈到
找到 住房贷款 相关内容954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眉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反馈到
各科室、办事处:近年来,由于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逐渐扩大,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越来越多,也有部分职工要求将原来在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职工要求,经过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一、提取条件(一)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3、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无自有住房职工,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的;4、连续足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
运市住金字〔2016〕44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减轻职工负担,方便职工办事,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机构担保的通知》(晋建金字〔2016〕160号
运市住金字〔2016〕44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减轻职工负担,方便职工办事,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机构担保的通知》(晋建金字〔2016〕160号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拟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修改如下: 取消“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