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务员抚恤金可以拿几个月 2018-03-06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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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
(一)政策咨询; (二)死亡人员所在单位(部队)或人事部门按死亡性质和审批程序分别出具证明书; (三)直系亲属递交证明书及家属户籍、身份证材料; (四)审核; (五)发给抚恤金。
伤残抚恤是国家和社会保障革命伤残人员(包括伤残革命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基本生活的优抚制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伤残抚恤对象包括下列中国公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
(一)政策依据: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徐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徐政发【2006】114号):工伤人员享受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的待遇,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
(一)政策依据: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徐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徐政发【2006】114号):工伤人员享受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的待遇,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
城区低保标准增加30元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城市低保标准城区由480元提高到510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345元;三县及桑海开发区由450元提高到480元,补差水平增加30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