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桂林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险可以报销多少 2018-02-14
顺产 1.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顺产的支付l0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支付1800元。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直接引起疾病的,在产褥期内所发生的并符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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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顺产的支付l0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支付1800元。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直接引起疾病的,在产褥期内所发生的并符合有关
1.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回执单》一式两联,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医疗费用审核; 3.医疗费用结算; 4.分管领导复核; 5.打印《桂林市生育保
报销条件 1.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并在发生费用前按政策要求按时足额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女职工因分娩、放(取)环、绝育、复通术、人流、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2.男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 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 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
1、正常生产2000元; 2、难产2500元; 3、剖宫产3500元; 4、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800元; 5、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600元; 6、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
一、基本材料: 1、《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位申办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1. 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2. 流产每人次1000元。 (二)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1. 门诊人工流产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