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或其家属享受待遇 2017-06-05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伤残军人按下列情形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⑴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⑵三等革命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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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伤残军人按下列情形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⑴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⑵三等革命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
经办机构待遇支付部门依据待遇审核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支付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开始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工伤人员死亡的次月开始计发。 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
李某于2006年2月到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6年10月20日晚,他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2006年12月27日被当地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因治疗未终结,至今未能做伤残能力鉴
待遇审核包括工伤事故登记、医疗(康复)待遇审核、辅助器具费用审核、伤残待遇审核、工亡待遇审核和待遇调整审核等内容。 待遇审核的对象包括:经认定的工伤(亡)人员;视同工伤(亡)人员;符合领取供养亲属
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17日法治时代B4版刊载了高立克先生撰写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损害赔偿适用关系解析》一文(为行文方便,以下简称"高文"),深受启发,但对"高文"提出的主要观点,笔者有不同的意
1.工伤停工留薪期内: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待遇。 2.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 工伤职工停
九江市民钟先生:我是一家企业单位职工,单位已帮我缴纳了工伤保险。前不久在一次工作中,我负了工伤,目前生活还难以自理,现已到劳动部门鉴定,但结果还没出来,请问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记者跑腿:南
2017年产假待遇规定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具体内容,仅供参考!想了解更多,欢迎关注中国人才网!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