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抚恤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因生活困难而就业,其享受的劳动保障待遇是否保留? 2017-06-04
根据全总劳动保险部1964年4月问题解答第206题规定,如果参加临时性的工作,所得报酬不能维持本人生活,还可以继续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如果参加正式工作,有稳定工资收入,即应停发或减发抚恤费。如以后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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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总劳动保险部1964年4月问题解答第206题规定,如果参加临时性的工作,所得报酬不能维持本人生活,还可以继续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如果参加正式工作,有稳定工资收入,即应停发或减发抚恤费。如以后又无
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按照《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
1、被保险人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鉴定为1-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后30日内,持有关申报资料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的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在交通事故处理时,按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所赔偿金额扣除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的费用,合计低于《安徽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丧葬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12个月内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
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是“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无论社会工伤保险基金是否以市级为单位核算,均应以所在市(地级以上市)